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86.“人若作与此相似的膏油”表由人的狡猾所制造的神性事物的仿品。这从“作与此相似的”和“膏油”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与此相似的”是指模仿它;“膏油”是指唯独属于主、唯独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10264节)。之所以表示由人的狡猾所制造的仿品,是因为人对神性事物的一切模仿都是狡猾的产物。此处的情形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10284节)。不过,这一切可通过存在于灵人当中的一些事物来进一步说明。他们当中那些将一切都归于运气和他们自己的精明,丝毫不归于神性,和在世时一样的人都知道如何利用各种方法去模仿神性事物。因为他们能制造宫殿,几乎和天堂里的宫殿一模一样;还能制造林木种植园和田野乡村,几乎与主为善灵所提供观看的一模一样;他们能用华丽、闪亮的衣裳来装饰自己;事实上,塞壬能使自己看上去几乎像天使一样美丽。但这一切都一种涉及使用错觉或幻想的狡猾的产物。然而,他们所作能制造的这一切事物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相似,内在仍是肮脏、可憎的。主也立刻将这一切显明给善灵,因为若不显明,他们就会被引入歧途。外表会被除去,当外表被除去时,魔鬼般的内层就暴露出来。它被天堂所发出的光除走,这光驱散了伴随错觉或幻想的弱光,这些灵人倚靠这弱光来制造这类仿品或效果。由此可见人的狡猾所制造的神性事物的仿品是何性质。但倚靠主所行的事内在是天堂的;并且它们越内在,就越是天堂的;因为神性事物在完美性上朝内层增长,直到最终它们具有无法形容的完美和美丽。
在那些生活邪恶的人当中,良善和真理的仿品也是这种情况。他们当中那些知道如何伪装良善情感,以及某种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形式,同时出于这些情感谈论并似乎发自内心宣讲信之真理的人住在同样微弱而虚幻的光中。因此,当伪装内在事物的外表被除去时,隐藏在里面的地狱性质(这地狱性质无非是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就会显露出来。同时,这种邪恶构成他们的爱,这邪恶的虚假构成他们的信这一事实以同样的方式呈现于视野。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何为通过人的努力模仿神性事物,如前所述(10284节)。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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